一出再也看不到的好戏
——解读《社戏》的“好戏”
卷首语:在公园里与朋友聊天,不知不觉已到黄昏,人影散去,草地上突然空出一大片。这时候,远远地飘过来一段萨克斯,空灵的声音,轻快的节奏,沉醉的身影,深深地嵌入这片草地,我们便不再说话。
朋友说,难怪《红楼梦》里的贾母喜欢远远地坐在藕香榭看戏,听“箫管悠扬,笙笛并发”,听“那乐声穿林渡水而来”,自然是让人心旷神怡。
难怪鲁迅在《社戏》中喜欢到赵庄去看戏。因为“中国戏是大敲,大叫,大跳,使看客头晕目眩,很不适于剧场,但若在野外散漫的所在,远远的看起来,也自有他的风致”。
难怪文中的“我”觉得那一次看戏尤其珍贵。文中最后一句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迟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就是证词。
这一场不再看到的好戏,好在哪里呢?
没有对比就没有“回忆”
《社戏》删掉的部分中,讲到“我”在过去10年看的两回戏,都没有看出什么来。第一回在北京看戏,“看见戏台下满是许多头”,偶尔看见几张空出的座位,却又听到“有人,不行!”总算找到一条长凳,却让“我”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非常不适,便从戏院走了出来。
看戏的地方是一个局限的空间,“我”走进去再走出来,感受随之被空间限制压抑,戏自然大打折扣。
第二回是募捐看戏,扮演的多是名角,本来“我”是冲着名角小叫天去的,结果从九点等到十二点,终究是没有来,而当“我”拧转身子抽身出来时,“觉得后背已满满,大约那弹性绅士早在我的空处胖开了他的右半身了。”同样是压抑无趣!当“我”走出室外,第一次感受到北京的好天气如此沁人心脾!
前两次看戏的糟糕体验,一直在激发着“我”对少年时看戏的回忆。它引领着“我”回到农村,回到那个和谐美丽的临河小村庄,回到那晚跟伙伴们一起看社戏……
优美的景色
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的地方,而且是极偏僻的小村庄,而“我”眼中的这个小村庄却并不残破、凋敝,随着航船前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保留着自然纯朴气息的乡村。
那是一片保有净土的乡村,孩子们每天掘蚯蚓、钓虾、放牛,充满童趣。
那是一个保有乡土气息的乡村,孩子们划船去赵庄时,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豆麦的清香,夹杂着水草的气味迎面吹来,充分享受着乡村夏夜的清爽和惬意之后,航船又经过一片松柏林,夜晚本来充满想象,那破损的石马倒在地下,石羊蹲在草地,这给孩童心里留下多少故事的编织和幻想啊!
《禅与摩托车的维修艺术》中说到,“开摩托车和开汽车,区别不在于速度,而在于开汽车走完一段路,是在一个和外界隔绝的小空间里看风景,和看电视差不多;而开摩托车则在奔向目的地的同时,与环境融为一体。”这与“我”在北京看戏和赵庄看戏,在室内看戏与渡船去看戏,竟有异曲同工之妙。
远远地看戏台,就像是一片仙境。因为沿途的风景优美惬意,看戏和沿途风景融为一体,那是一种多么美妙的体验啊!
远远地回望戏台,又像一座仙山楼阁。因为戏台在灯火中朦朦胧胧,被红霞氤氲着,看戏的心情和戏台融为一体,又是一种多么奇特的感受啊!
民风淳朴
一个极偏僻的小村庄,一个只有一家杂货铺的小乡村,一个住户不满三十户的平桥村,对于一个孩子,本不该有什么期待,但对“我”来说却是乐土。伙伴们总是优待“我”:钓来的虾都给我吃;偶尔吵闹起来也不用论行辈;想尽办法带“我”去看社戏。
生活中物的少,反而能无限放大空间,孩子的趣味,便随之而来。杂货铺少,孩子们就会去大自然寻找乐趣。
一家的客,就是公共的客人,大家总是优待“我”。钓虾,照例归“我”吃;坐船时,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偷豆时,年幼的和“我”豆剥豆;六一公公听到“我”夸赞他的豆,非常感激“我”。
只有一只早出晚归的航船,孩子们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带“我”去看社戏。一只偌大的航船,由一群十一二岁的孩子驾驶着,由一位聪明的孩子主导着,大家齐心协力地助“我”圆看戏的梦想。
孩子们的夜宵是独一无二的——停船偷豆,是小伙伴们诚恳待客的热情,是小伙伴们天真纯朴的天性,是少年们纯朴无私的童趣和欢乐。
这样一场戏,确是“我”记忆中在野外看过的很好的戏,确是一场沁人心脾的珍贵体验,确是一场不可能再经历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