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解读之关键概念
一、关键概念
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
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
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
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
文化自信是指学生认同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的生命力有坚定信心。通过语文学习,
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
主义先进文化,关注和参与当代文化生活,初步了解和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比较
开阔的文化视野和一定的文化底蕴。
语言运用是指学生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通过主动的积累、梳理和整合,初步具有良
好语感;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特点和运用规律,形成个体语言经验;具有正确、规范
运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能在具体语言情境中有效交流沟通;感受语言文字的丰富
内涵,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深厚感情。
思维能力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联想想象、分析比较、归纳判断等认知表现,
主要包括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思维具有一定的敏捷性、
灵活性、深刻性、独创性、批判性。有好奇心、求知欲,崇尚真知,勇于探索创新,养成积
极思考的习惯。
审美创造是指学生通过感受、理解、欣赏、评价语言文字及作品,获得较为丰富的审
美经验,具有初步的感受美、发现美和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涵养高雅情
趣,具备健康的审美意识和正确的审美观念。
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语言是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语言发展的
过程也是思维发展的过程,二者相互促进。语言文字及作品是重要的审美对象,语言学习
与运用也是培养审美能力和提升审美品位的重要途径。语言文字既是文化的载体,又是
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语言文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文化积淀与发展的过程。在语文课
程中,学生的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文化自信都以语言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语言经验发展过程中得以实现。二、学习任务群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内容主要以学习任务群组织与呈现。语文学习任务群由相互关联的系列学习任务组成,共同指向学生的核心素养发展,具有情境性、实践性、综合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按照内容整合程度不断提升,分三个层面设置学习任务群,其中第一层设“语言文字积累与梳理”1个基础型学习任务群,第二层设“实用性阅读与交流”“文学阅读与创意表达”“思辨性阅读与表达”3个发展型学习任务群,第三层设“整本书阅读”“跨学科学习”2个拓展型学习任务群。根据学段特点,学习任务群安排可有所侧重。三、学业质量学业质量是学生在完成课程阶段性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反映核心素养要求。语文课程学业质量标准是以核心素养为主要维度,结合课程内容,对学生语文学业成就具体表现特征的整体刻画。依据义务教育四个学段,按照日常生活、文学体验、跨学科学习三类语言文字运用情境,整合识字与写字、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等语文实践活动,描述学生语文学业成就的关键表现,体现学段结束时学生核心素养应达到的水平。四个学段的语文课程学业质量标准之间相互衔接,体现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进阶,为核心素养评价提供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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