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事情、事件、事故
【同】都是名词,都可以表示人类生活中所遇到的或发生的社会现象。
【异】“事情”的意义范围最大,使用范围最广,适用对象最多。它可以泛指一切活动和一切社会现象,不论是大的还是小的,也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是口语和书面语都经常使用的词汇。
“事件”主要指历史上或现实社会中发生的大事,这些事都是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它的意义范围和适用对象比“事情”小得多,窄得多;“事件”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坏的,但一般是指已经发生的。
“事故”指在生产和生活中发生的意外损失或灾祸,是造成损失的以外的事情。它的意义范围和适用对象比“事情”小,一般也比“事件”小,它只适用于坏的事情。
6. 剧烈、激烈、猛烈
【同】都是形容词,都能用来表示“厉害、势盛”的意思,但意义和适用对象有差别。
【异】“剧烈”着重指急剧、厉害,强调力量和作用很强,刺激性强,变动大。多用来形容社会进程中的巨大变革、事物的急剧变动、物体的强烈变震动、肉体和精神上的极大痛苦等。书面语色彩较浓。
“激烈”着重指激昂、尖锐,常用来形容有斗争性和对抗性的言论行动,一般与“斗争”、“冲突”、“战斗”、“竞争”“辩论”、“竞赛”等词语搭配。
“猛烈”着重指迅疾、凶猛,强调气势汹猛,来势急迫,力量巨大。通常用于书面语和口语中。常与“炮火、进攻、搏斗、暴风雨” 等词语搭配。
7. 专心、用心
【同】都是形容词,都是支配式的合成词,都含有“多用心力、用功”的意思,都是中性词,通用于口语和书面语。近义词有“专注、潜心”。
【异】“专心”侧重指“心意集中,全神贯注”;而“用心”则指“多用心力,用功”。“专心”的意思比“用心”的语意重些,但没有“用心”的使用范围广。
“用心”可作名词用,指“怀着某种念头;居心;存心”之意。而“专心”没有这个用法。
8. 观察、视察
【同】都是动词,都是并列式的合成词,共同的语素“察”表示“有目的地、仔细地审视,看出对象的特点或问题”的意思。近义词有“考察、检查、巡视、察看、观测”等。
【异】“观察”含有“一边看,一边进行估量、分析”的意思,使用范围较广,既可用于具体的事物对象,如人、地、形等,也可用于抽象的东西,如问题、矛盾等,多用于书面语,也可用于口语。
“视察”多指“检查”,是“负有责任地、有指导地察看”之意,适用范围比观察窄,多用于上级对下级,也可用于平级之间,对象是比较具体的,包括工厂、农村、部队、学校及其他各单位的工作情况等,仅用于书面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