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坐着谈话,其中一个是高僧,另一个是皇帝,皇帝说:“你识得我是谁吗?我——就是这个坐在你对面的人。”“不,不识。”
他其实是认识并了解那皇帝的,但是他却回答说“不识”。也许在他看来,人与人之间其实都是不识的。谁又曾经真正认识过另一个人呢?传记作家也许可以把翔实的资料一一列举,但那人却并不在资料里——没有人是可以用资料来加以还原的。而就连我们自己,也未必识得自己吧?杜甫,终其一生,都希望做个有所建树救民于水火的好官。对于自己身后可能以文章名世,他反而是不无遗憾的。他似乎从来不知道自己是唐代最优秀的诗人,如果命运之神允许他以诗才来换官位,他会换的。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爱极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刻骨的感觉不能重现,它随风而逝,连事件的主人也不能再拾。而我们面对面却瞠目不相识的,恐怕是生命本身吧?我们活着,却不知道何谓生命?更不知道何谓死亡?
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述生平,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五指山上,朔风野大,阳光辉丽,草坪四尺下,便是父亲埋骨的所在。我站在那里一面看山下的红尘深处密如蚁垤的楼宇,一面问自己:“这墓穴中的身体是谁呢?”虽然隔着棺木隔着水泥,我看不见,但我也知道那是一副溃烂的肉躯。怎么可以这样呢?一个至亲至爱的父亲怎么可以一霎时化为一堆陌生的腐肉呢?
也许从宗教意义言,肉体只是暂时居住的房子,屋主终有搬迁之日。然而,与原屋之间总该有个徘徊顾却之意吧?造物主怎可以如此绝情,让肉体接受那化作粪壤的宿命?我该承认这一抔黄土中的腐肉为父亲呢?或是那优游于濛鸿中的才是呢?我曾认识过死亡吗?我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小的时候,家里穷,除了过年,平时都没有肉吃。如果有客人来,就去熟肉铺子切一点肉,偶然有个挑担子卖花生米小鱼的人经过,我们小孩子就跟着那人走。没得吃,看看也是好的。我们就这样跟着跟着,一直走,都走到隔壁庄子去了,就是舍不得回头。”
那是我所知道的,他最早的童年故事。我有时忍不住,想掏把钱塞给那九十年前的馋嘴小男孩。想买一把花生米小鱼填填他的嘴,并且叫他不要再跟着小贩走,应该赶快回家去了……我问我自己,你真的了解那小男孩吗?还是你只不过在听故事?如果你不曾穷过饿过,那小男孩巴巴的眼神你又怎么读得懂呢?我想,我并不明白那贫穷的小孩,那傻乎乎地跟着小贩走的小男孩。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他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那只壶从梁柱上直掉下来,算是家中的保险柜吧?读师范不用钱,但制服棉被杂物却都要钱,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钱改变了父亲的一生。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目光炯炯的少年,渴于知识渴于上进的少年。我很想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爱怜的眼色。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俊发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听说小学时代,他每天上学都不从市内走路,嫌人车杂沓,他宁可绕着古城周围的城墙走,城墙上人少,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背书。那意气飞扬的男孩,天下好像没有可以难倒他的事。他走着、跑着,自觉古人的智慧因背诵而尽入胸中,一个志得意满的优秀小学生。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随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那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台湾出的东西,有些我们老家有,像桃子。有些我们老家没有,像木瓜番石榴。”父亲说,“没有的,就不去讲它,凡是有的,我们老家的就一定比台湾好。”我有点反感,他为什么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还坚持老家的最好?
“譬如说这香椿吧?”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咧!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所以那个冒法,你就不知道了。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人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一面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的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那卤汁下起面来,那个香呀——”我吃过韩国进口的盐腌香椿芽,从它的形貌看来,揣想它未腌之前一定也极肥厚,故乡的香椿芽想来也是如此。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状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
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我真的明白在半个世纪之后,坐在阳光璀璨的屏东城里,向我娓娓谈起的那棵树吗?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事先还得预习呢!预习的时候棺材里都装些石头……”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佩服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心悦诚服。“我们那时候的学生总觉得共产党比较时髦,我原来也想做共产党……”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不作他想,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父亲说,他真正的兴趣在生物,我听了十分错愕。我还一直以为是军事学呢!抗战前后,他加入了一个国际植物学会,不时向会里提供全国各地植物的资讯,我对他惊人的耐心感到不解。由于职业的关系,他跑遍大江南北,他将各地的萝卜、茄子、芹菜、白菜长得不一样的情况一一汇集报告给学会。在那个时代,我想那学会接到这位中国会员热心的讯息,也多少要吃一惊吧?啊,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我对他万分好奇,如果他晚生五十年,如果他生而为我的弟弟,我是多么愿意好好培植他成为一个植物学家啊!在那一身草绿色的军服下面,他其实有着一颗生物学者的心。我小时候,他教导我的,几乎全是生物知识,我至今看到螳螂的卵仍十分惊动,那是我幼年行经田野时父亲教我辨认的。每次他和我谈生物的时候,我都惊讶,仿佛我本来另有一个父亲,却未得成长践形。父亲也为此抱憾吗?或者他已认了?而我不知道。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小鸟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热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他是很以自己的方正棱然自豪的,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这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身披红斗篷的宝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里都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
蒲公英的散蓬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世间没有谁识得谁,正如那位高僧说的。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