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的初恋不刻骨铭心,有谁的初恋不青涩懵懂,有谁的初恋不酸楚又甜蜜。
这是一代代人的共性,这是爱情的魔力;可是每一代爱情,却又有着每一代人独特的美好。
不去想古代爱情的保守,也不去想当代人的爱情是如何的 奔放。我只是分明记得,我一辈子都没有拉过她的手。
跟她,也不知道是不是从小就被指腹为婚我的父母与她父母在一个村子里都是以亲家、亲母相称。
那个时候,家里穷,刚好是读高中的年龄。拿着优异的的成绩单给父亲,站在父亲面前说自己不想读高中了。
父亲说:那你做什么?
我说,我到市里面去找工作,要读自己读好了。
面色平淡如水的父亲说,随便你了,你要做牛不怕没有犁拖地。就这样我就真的去了市里赚钱养家。
刚到火车站,阿真也来了。她要跟我一起到市里去。她是典型的山村女孩,你讲什么他都信以为真。她选择到市里来,也是有着家庭的困难。
同是穷困沦落人,她之所以跟我来,就是完全想依靠我吧。
在市里工作,我什么活没有干过。刚开始我是在印刷厂工作的。不为别的,那样我可以一边工作以便看那些文字。可是生活的境遇却也一直还是一贫如洗。
所以我还是从印刷厂辞职了。此后基本上也就什么都做过。也总是学徒。学徒还好,还要帮老板洗衣服,那个年代你是知道的。
男儿志在四方,后来,抛下阿真,我选择了当兵。
阿珍也是舍不得我走的。虽然阿珍在市里也交了不少异性朋友,关系也很好。但是她对我还是那么依依不舍,希望每天都能听到我的话语,有我照顾她。
为此,临走的前一晚,她买来了一千多个信封,每个信封两块多,也就是花了两千多块。那可是她四个月的工资。
那个时候,她在一家食品店里卖粽子,我经常去帮她的忙。日子过得很狼忙,每次忙完,我们总是一起荡秋千,看着夕阳,看着一班班的汽车从阳光中穿梭而过,我们一起沐浴在晚风里。
那天晚上,我们就一起写信封,写上她的地址。一千多个信封,她一个,我一个,就这么写着。
第二天,她要上班,我就叫她去睡。灯火下,写的是信封,写满的也是我的心疼。
写到第二天她起来,我才写完,我们把信封捆好,足有一大袋子,我也就踏上去当兵的旅程。
或许是再坚贞的爱情也经不起岁月的洗刷,等到我要踏上归程的时候,我得到一个消息,她结婚了。或许只有真正经历过失恋的人才知道我的这种痛苦。
收拾好行李,我要拿一把刀去砍死她。但是我有什么权利去砍别人的妻子呢?况且当初我又没有承诺要娶她。连她的手我都没有拉过。
当时很痛苦,我就开始写我的故事,并经常讲给妹妹听。那些我们爱情的细节,没人一个人知道的细节。这些故事拿去发表的时候,妹妹就偷偷地把我的名字改成了“念真”。
阿真一下就知道是我写的,因为那些太真实,都是我们曾经的生活,就打电话找到我。让我把笔名改掉,她说,那样她很难过。
报社当然不同意用我的本名了。于是他们就提建议说,叫吴念真吧,也就是没有念真了。其实我更愿意相成是“吾念真”
跟了别人,她的命运丝毫没有转变,丈夫多病,孩子上学都困难,她也经常向我求救。还并说愿意还我的钱。
后来,我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我太太气得要死。不过她后来习惯了,结婚后只要有人打电话说“我找念真”,她就说:“等下!”如果有人讲“我找文钦”,她就说:“你等一下哦。”(吴念真)
当然那是因为我的太太知道我的心在她那儿,而不是曾经的阿真那里,更不是现在的阿真那里。看到他我的心是不会那么扑通扑通地跳的。当然,我还是记得我一辈子都没有拉过她的手,包括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