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者简介
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他当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作品有《波士顿以北》《西去的溪流》《又一片牧场》等。他的诗朴实无华,却又细致含蓄,耐人寻味。
二、故事背景
这首诗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在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中,这首诗与诗人的经历有关,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后肄业,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同时他也开始写诗,但他的诗歌最初并未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这一年他做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不久之后,很快就以其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诚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正如诗中所说“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三、问题归纳
1.“两条路”有什么含义?
本题运用关键词语含义理解法。“两条路”一是自然界的道路,平坦的笔直的大路和充满挑战的艰辛的小路;二是象征两种人生之路、两种生活方式、两种人生的理想和追求。
2. 作者选择的路“荒草萋萋,十分幽寂”,为什么会“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是说野草丛生,人迹罕至。这条路是很少有人走过的路,因而具有挑战性。“更诱人”体现了虽然在这条小路上,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3.结尾一节有什么深刻含义?
多年以后,回顾自己当初的选择也许会“轻声叹息”,为未走那条路而感到深深的遗憾,但绝不是后悔。“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与开头呼应,诗人表面上写的是自然界的道路,但实际上是人生之路。人生的道路有千万条,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其他的路只能放弃。
四、课文主题
《未选择的路》中诗人通过叙述对树林中两条路的选择,说明了在人生中有许多重大的选择,一旦确定了要走的道路,就会决定一生的命运,因此要慎重选择,不能随波逐流,当然也要有魄力,选定了道路就要坚持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