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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分级阅读:《童区寄传》

原文

    柳先生曰①:越人少恩②,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已上③,父兄鬻卖,以觊其利④。不足,则盗取他室,束缚钳梏之⑤。至有须鬣者⑥,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幺弱者⑦。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⑧。少得自脱,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⑨,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⑩。

    童寄者,柳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墟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慄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墟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墟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计杀二豪,岂可近耶!”

注释

①柳先生:作者自称。

②越人:这里指广东、广西一带的土著民族。

③毁齿:小孩换牙。此借指七八岁的儿童。

④鬻(yù):卖。觊(jì):贪图。

⑤钳:刑具,束颈的铁箍。梏(gù):刑具,木制的手铐。

⑥须鬣(liè):胡须。

⑦幺(yāo):小。

⑧户口:户籍与人口。

⑨区(ōu):姓氏。

⑩桂部:指当时桂管经略观察使所管辖的区域,即今广西桂林一带。从事:官名。杜周士:人名,元和年间做过桂管观察留后。荛(ráo):打柴。疮:通“创”,伤。大府:这里指桂管经略观察使衙门。颜证:人名,贞元二十年(804)任桂管观察使兼桂州刺史。秦武阳:战国时燕国的勇士,十三岁就杀过人,人们都很畏惧他,后来荆轲刺秦王时作荆轲的助手。

译文

    柳先生说:越地人缺乏恩爱,生下儿女,一定把他们当货物一样看待。七八岁以后,父兄就把他们出卖以谋取钱财。如果不满足,就强抢别人家的,把他们捆绑锁铐起来卖掉。甚至已长了胡须的人,由于力量敌不过,都被迫去当奴仆。在大路上相互抢掠残杀成了习俗。侥幸能够长大强壮,就去绑架年幼体弱的人。汉族官吏借助这类事情为自己谋利,只要得到奴仆,就放任不加过问,因此越地的户籍人口日益减少。被绑架的人很少能够自己逃脱,只有十一岁的儿童区寄成功了,这实在可惊异了。这事是桂管经略观察使从事杜周士给我讲的。

    小童区寄是柳州一个打柴放牧的孩子。一天他正在边放牧边打柴,两个强盗绑架了他,双手反绑起来,用布口袋塞住他的嘴巴,要到四十里外的集市去出卖他。区寄假装小孩一样啼哭,做出小孩那种怕得发抖的样子。强盗轻视他,两人饮酒喝醉了。一个去找买主,一个躺下,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暗中观察到他已经睡熟,把捆手的绳子对着刀刃,用力上下磨擦,割断绳子,便拿起刀来把强盗杀了。逃跑还没有多远,找买主的强盗回来了,抓住区寄,大为惊骇,要杀死他。区寄急忙说:“做两个主人的奴仆,哪里比得上做一个主人的奴仆呢?他待我太不好了,您真能保全我性命并待我好,任怎么办都可以。”去找买主的强盗盘算了很久,心想:“与其杀掉这孩子,不如卖掉他;与其卖了钱两人分,不如我一人独得。幸亏杀了他,太好了。”就把被杀强盗的尸体掩藏起来,押着区寄到了旅店,把区寄捆绑得更紧。到了半夜,区寄转过身子,把捆绑他的绳子靠近炉火烧断,即使烧伤手也不怕,又取刀杀死了强盗。于是区寄大声喊叫,整个集市都被惊动了。区寄说:“我是区家的孩子,不应当做奴仆。两个强盗劫持了我,我幸而把他们都杀了!希望把这件事报告官府。”

    管理集市的官吏报告州府,州府报告经略观察使府,经略观察使府招他来看视,不过是个年幼老实的孩子。刺史颜证很惊异,要留他下来当小吏,他不愿意。就给他衣裳,派人护送他回家乡。家乡干绑架勾当的人,斜着眼睛不敢过他的家门,都说:“这个孩子比秦武阳杀人时还小两岁,却用计杀了两个强盗,难道可以接近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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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60年代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图片

注译

    柳先生①曰:“越人少恩②,生男女必货视之。自毁齿③已上,父兄鬻卖④,以觊⑤其利。不足,则取他室,束缚钳梏⑥之。至有须鬣⑦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么⑧弱者。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⑨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⑩,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⑪。

    【注释】

    ①柳先生:作者自称。

    ②越人:江浙粤闽之地古时为越族所居,谓之“百越”。此处指越地一带的土著。恩:恩情。

    ③毁齿:小孩七八岁更换乳齿的年纪。

    ④鬻(yù):贩卖,出卖。

    ⑤觊(jì):希望得到。

    ⑥钳梏:枷锁。钳,古代刑罚,用铁圈束颈、手、足。梏,戴上手铐。也泛指械系、拘系。

    ⑦须鬣:此处指人的胡须。

    ⑧么(yāo):同“幺”。幼小,年幼。

    ⑨恣(zì):放纵。

    ⑩脱:摆脱。

    ⑪桂部:指当时桂管经略观察使衙门。从事:职官名。汉刺史佐吏,如别驾、治中等皆称为“从事史”,通称为“州从事”。杜周士:唐京兆(今陕西西安)人。贞元十七年(801)进士。柳宗元的好友。元和年间任桂管经略观察使从事。

    【译文】

    柳先生说:“越地人缺乏恩情,生下儿女,必定像买卖货物一样看待他们。七八岁以后,父兄就将他们贩卖,以图钱财。不满足于此,就强取别人家的孩子,捆绑起来铐上枷锁卖掉。甚至已长了胡须的人,因为力量不敌,都被迫去做僮仆。在大路上相互抢夺残杀已成风气。侥幸能够长大成人,年幼体弱的就被绑架。汉族官吏凭借这类情况为自己谋利,只要能得到僮仆,就放纵而不加过问。因此越地的户籍人口日益消减。受害人很少能够自己逃脱,只有十一岁的儿童区寄成功了,这也很出奇了。桂管经略观察使从事杜周士给我讲了这个故事。

    童寄者,柳州荛①牧儿也。行牧且荛②,二豪贼劫持,反接③,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墟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④状。贼易⑤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⑥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⑦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⑧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墟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墟吏白州⑨,州白大府⑩,大府召视,儿幼愿⑪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⑫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注释】

    ①荛(ráo):打柴草。

    ②行牧且荛:一边放牛,一边打柴草。

    ③反接:指把双手在背后捆绑起来。

    ④恒:惯常,普通。

    ⑤易:轻视。

    ⑥植:竖,插。

    ⑦遽(jù):立刻。

    ⑧疮:创伤,创口。此处为动词,烧伤。

    ⑨州:指州府衙门。

    ⑩大府:上级官府。此处指桂管经略使衙门。

    ⑪愿:谨慎老实。

    ⑫秦武阳:亦称秦舞阳,战国时燕国的少年勇士,相传他十三岁时就能杀强暴的人。后被燕太子丹选中与荆轲一起去刺杀秦王嬴政,失败被杀。事见《战国策·燕策》。

    【译文】

    小童区寄是柳州一个打柴放牧的孩子。一天他在路上边放牛边打柴草,两个强盗绑架了他,将他的双手在背后反绑,用布封住他的嘴,到四十里外的集市去卖。区寄假装像小孩一样啼哭,做出小孩惯常那种怕得发抖的样子。强盗因此轻视他,两人饮酒喝醉了。一个人去找买主交易,一个人睡倒,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悄悄地观察他已熟睡,便将捆手的绳子背对着刀刃,用力上下摩擦,割断绳子,拿起刀把强盗杀了。逃跑还没多远,找买主的强盗回来了,他捉住区寄,大为惊骇,要杀死他。区寄急忙说:“做两个主人的奴仆,哪里比得上做一个主人的奴仆呢?他待我太不好,您如果能保全我的性命并待我好,怎样都行。”去找买主的强盗盘算了很久,心想:“与其杀掉这孩子,不如卖掉他。与其卖了钱两人分,不如我一人独享。幸亏这孩子杀了他,太好了。”就掩藏起被杀强盗的尸体,押着区寄到了旅店,把区寄捆绑得更牢固。半夜,区寄转过身子,把捆绑他的绳子凑近炉火烧断,即使烧伤手也没有惧怕。又取刀杀死了找买主的那个强盗。区寄于是大声喊叫,整个乡村集市都被惊动了。区寄说:“我是区家的孩子,不应当做僮仆。两个强盗劫持了我,我幸而把他们都杀了。希望把这件事报告官府。”管理集市的官吏报告给州府,州府报告给桂管经略观察使府,经略观察使府召他来看视,见他不过是个年幼谨慎老实的孩子。刺史颜证很惊奇,要留他下来当小吏,他不愿意。于是给他衣裳,派官吏护送他返回家乡。家乡以绑架为勾当的人都畏惧得不敢正眼看他,也不敢经过他的家门,都说:“这个孩子比秦武阳杀人时还小两岁,却用计谋杀了两个强盗,怎么可以接近他呢?”

解读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郡望河东解县(今山西永济),世称柳河东。因官终柳州刺史,又称“柳柳州”。代宗大历八年(773)出生于京都长安(今陕西西安)仕宦之家,德宗贞元九年(793)中进士,十四年登博学鸿词科,授集贤殿正字,一度为蓝田尉。十九年升监察御史里行,后积极参与王叔文集团政治革新,迁礼部员外郎。永贞元年(805)九月,革新失败,贬邵州刺史,十一月再遭贬永州(今湖南零陵)司马,元和十年(815)春回京师,又旋出为柳州刺史。元和十四年(819)十一月初八卒于柳州任所,年四十有六。两《唐书》有传。宗元其诗风格冷峭,淡泊简古。他又与韩愈共同倡导古文运动,并称“韩柳”,同被列入“唐宋八大家”。其文峭拔矫健,韩愈以“雄深雅健,似司马子长”(刘禹锡《唐故尚书礼部员外郎柳君集记》引)誉之。说理之作以谨严胜,批判时政尖锐有力;寓言篇幅精短,笔锋犀利;山水游记,写景状物,多所寄托,语言清峻,风格清逸。有《柳河东集》流传于世。今人整理本有《柳宗元集》,中华书局1979年出版;《柳河东全集》,中国书店1991年出版。

    唐元和三年(808)于永州作。时柳宗元36岁。本文根据真人真事改写。作者突破了传统史传的写法,行文简洁生动、叙事传神,尤其在中段描写区寄遭劫持和挣脱的情节时运用了大量的短句,在语感上凸显了惊险之状。

    《童区寄传》叙写了一个勇敢、机智的少年——区寄的事迹。赞颂了他不畏强暴、敢于和善于同恶人斗争的精神。并对唐元和时期边地的社会秩序混乱、官吏贪污腐败做了一定的揭发。

    柳宗元于唐宪宗元和十年(815)被贬为柳州刺史。当时的柳州社会风气恶劣、盗賊横行。柳宗元刚刚担任柳州时曾寄给友人韦珩一首诗,“阴森野葛交蔽日,悬蛇结虺如蒲萄。到官数宿贼满野,缚壮杀老啼且号”(《寄韦珩》)正确地反映了当时柳州自然环境和社会风气的险恶。最突出的是掠卖人口,劫缚成风,这是社会黑暗、政治腐败带来的恶果,柳宗元在文章中归之于“越人少恩”,无疑是错误的,反映了作者的阶级局限性。

    文章第一段介绍了产生少年英雄区寄的典型环境:越地有抢劫掠卖儿童、贩卖人口的恶俗,甚至成年人中的弱者也难逃厄运。当权官吏借机从这罪恶的勾当中牟利,听任歹徒所为,造成越中一带的户口愈加减少。在这种险恶的环境中,唯独十一岁的少年区寄能在盗贼的桎梏中胜利脱身,确实令人称奇。作者特书了故事的来源,表明事情的真实性。这一段起到交代全文背景的作用,并不是可有可无的。

    作者在区寄的事迹中,中心强调一“奇”字。第二、三段,正是写区寄的身份与遭劫、智胜及还乡的过程。作为人物传记,作者没有平铺直叙区寄的全.部经历,而是重点写十一岁的区寄从“二豪贼”手中胜利脱身的故事,在扣人心弦、复杂多变的事件发展、情势变化中刻画区寄既智且勇的形象。文章的开篇,简略地交代了区寄的姓名、籍贯、身份和年龄,让读者看到区寄只不过是村野中随处可见的小孩子,并不是生有异相的奇人,但正是这样一个“荛牧儿”,在遇到非常事件时,却做出一番令人惊叹、惊心动魄的事来。越地贩卖人口的恶俗,使区寄难逃厄运,在“被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的险境中,区寄假装小儿恐惧的状态,使豪贼放松警惕,然后设法去掉绳缚,“取刃”杀死醉卧之贼,此举动表现了区寄的胆量和智慧,令人称“奇”。

    最后一段,写区寄对豪贼的斗争取得胜利后的社会反应,是从两方面下笔的。承接上文,随着集市的轰动、区寄的请求,此事能够层层上闻,“墟吏白州,州白大府”,最后连贵州刺史颜证都知道这件事,表明了区寄事件在官府方面造成了很大影响。

    《童区寄传》以“奇”字统摄贯通全文,文意曲折变化,波澜横生。第一段从总的社会背景上凸显十一岁的区寄,点出“奇”字,第二、三段,详述始末,从区寄身处险境而智杀二贼,写到惊动官府,顺利返乡,愈写愈奇,文字跌宕多变,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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