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阅读:《髯樵贱薪殴秦桧》

本文节选自清代文人顾彩的《髯樵传》。以砍柴为生的髯樵,虽目不识丁,但却知“力倍蓰”而“贱其值”的义理;他“摔桧殴”的义举也缘于他“激于义”“辩是非”“性刚疾恶”的耿直性格。可见,髯樵是一位朴实仁厚、嫉恶如仇、不向邪恶势力低头的“义士”。

原文

明季吴县洞庭山乡,有樵子者,貌髯(rán)①而伟,姓名不著,绝有力。每暮夜樵采,独行山中,不避蛇虎。所得薪,人负百斤而止,髯独负二百四十斤,然鬻于人,止取百斤价。人或讶问之,髯曰:“薪取之山,人各自食其力耳。彼非不欲多负,力不赡(shàn)②也。吾力倍蓰(xǐ)③而食不兼人,故贱其值。且值贱,则吾薪易售,不庸④有利乎?”由是人颇异之,加刮目焉。

髯目不知书,然好听人谈古今事,常激于义,出言辩是非,儒者无以难。尝荷薪至演剧所,观《精忠传》。所谓秦桧者出,髯怒,飞跃上台,摔桧殴,流血几毙。众咸惊救。髯曰:“若为丞相,奸似此,不殴杀何待?”众日:“此戏也,非真桧。”髯曰:“吾亦知戏,故殴,若真,膏⑤吾斧矣!”其性刚疾恶类如此。

注释

①髯:两腮的胡子,亦泛指胡子。

②赡:富足,足够。

③倍蓰:倍,一倍;蓰,五倍。二字连用泛指几倍。

④庸:表示反问语气,难道。

⑤膏:油脂,此指滋润。

译文

明朝末年,吴县洞庭山的乡村中,有个打柴的人,满脸大胡子并且身材魁伟,姓名不被人所知,非常有力气。常在夜间打柴,独自一人在山中行走,不怕碰上毒蛇猛虎。打的柴草,别人只能背一百斤,髯樵却能背二百四十斤,但是卖给别人,只收取百斤柴的钱。有人惊讶地问他(为什么这样做),髯樵说:“柴取自山中,人们都凭自己的力气糊口罢了。他们不是不想多背,而是力量没有那么大。我的力量是别人的几倍,但吃饭并不比别人多,所以把价钱压低了。再说,价钱压低了,我的柴又容易卖,这难道不是有好处吗?”因此人们都认为他与众不同,更加另眼看待了。

髯樵不识字,但是喜欢听别人谈论古往今来的事情,常常出于义愤,说出话来,争辩是非得失,就是读书人也没有办法驳倒他。有一次,他背着柴到戏场观看《精忠传》。那个扮演秦桧的演员出场了,髯樵大怒,飞步跳上台,摔倒秦桧殴打他,把他打得鲜血直流,差点儿要了命。众人都急忙上前救护。髯樵说:“你做丞相,奸恶成这样,不打死还等什么?”众人说:“这是演戏啊,不是真秦桧。”髯樵说:“我也知道是演戏,所以才打他一顿。如果是真秦桧,就要用他的血肉给我的斧头上油了!”他性格刚烈、嫉恶如仇就像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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