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余忆童稚时①,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②,见藐(miǎo)小③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④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⑤。又留蚊于素帐⑥中,徐喷以烟⑦,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lì)⑧云端,为之怡然称快。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lì)凸者为丘,凹者为壑(hè),神游其中,怡然自得⑨。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虾蟆(há ma)⑩,舌一吐而二虫尽为⑪所吞。余年幼,方⑫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注释
①余:我。
②秋亳:鸟类到了秋天,重新生出来的非常纤细的羽毛。后用来比喻最细微的事物。
③藐小:微小。
④物外:这里指超出事物本身。
⑤项:颈,脖颈。强:通“僵”,僵硬的意思。
⑥素帐:未染色的帐子。
⑦徐:慢慢地。
⑧唳:鸟鸣。
⑨恰然自得:形容安适愉快而德足的样子。恰然。安适、愉快的样子。
⑩盖:原来。癞虾蟆:蟾蜍的通称。亦作“癞蛤蟆”
⑪为:被。
⑫方:正。
译文
我回想自己在年幼的时候,能睁大眼睛直视太阳,视力好极了,每遇见细小的东西,一定要仔细观察它的纹理,所以常常能感受到超脱事物本身的乐趣。
夏夜里,蚊群发出雷鸣似的叫声,我心里把它们比做群鹤在空中飞舞,这么一想,眼前果真就出现了干百只白鹤;抬头看着它们,连脖子也变得僵硬了。我又留几只蚊子在白色帐子里,慢慢地用烟喷它们,使它们冲着烟边飞边叫,构成一幅青云白鹤图,果真像鹤群在青云边上发出叫声一样,这使我感到高兴极了。
我常在土墙高低不平的地方,在花台上杂草丛生的地方,蹲下身子,使身子跟台子一般高,把丛草当成树林,把虫子、蚊子当成野兽,把土块凸出部分当成丘陵,低陷部分当成山沟,我便凭着假想在这个境界中游览,愉快而又满足。
有一天,我看见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便蹲下来)观察,兴味正浓厚,忽然有个极大的兽拔山倒树而来,原来是一只癞虾蟆,舌头一吐,两只小虫全被它吃掉。我那时年纪很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哇的一声惊叫起来。待到神智恢复,捉住癞虾蟆,抽了它几十鞭子,把它赶到别的院子去。
解读
本文节选自《浮生六记·闲情记趣》。作者沈复,生于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卒年不详。字三白,长洲(现在江苏苏州)人。工诗画、散文。至今未发现有关他生平的文字记载。据《浮生六记》来看,他出身于幕僚家庭,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曾以卖画维持生计。与妻陈芸感情甚笃,因遭家庭变故,夫妻曾旅居外地多年,历尽坎坷。妻死后,他去四川充任幕僚。此后情况不明。
《浮生六记》共六卷,每卷皆有小题,依次是《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中山记历》《养生记道》。据考证,最后两卷系伪作,文字亦不如前。
本文主旨是写作者儿时的“物外之趣”。“物外之趣”虽非物自身所有,却又与物有关,它是观物者的主观体验作用于物的结果,也可以说是因物而生成之意趣。本文中所说的夏蚊及草间之虫皆极细小之物,可以诱发儿童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意趣即由此生成。
开篇先说作者儿时视力极好,然后点明文章主旨。“张目对日”,犹言两眼能经受强光刺激;“明察秋毫”,言视力极佳,极细小之物也看得一清二楚。有如此好的视力,再加上“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的癖好,因而能发现“物外之趣”。这是总提,仅用32字,行文简洁可见。以下分述。
夏蚊成雷,人不堪其苦,而年幼的作者异想天开,将它想象成“群鹤舞于空中”的动人图景,并且看得入了迷。随后他又联想到曾经见过的“鹤唳云端”的图景,于是“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结果是他真的见到了这样的图景。这是一幅凭借想象而“放大”了的图景,它表现了一个孩子幼稚心灵中自发的审美意识。此其一。
其二,作者年幼时居城中,渴望见到大自然风光而不得,于是他用想象来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花园里土墙凹凸处和花台上的丛草想象成树林,把虫蚊想象成野兽,把高出的小土块想象成丘陵,把低陷的小土块想象成山沟,这使他有了一个自由而广阔的天地,可以饱览“大自然”的风光。有一天,有两只小虫在草间相斗——在年幼作者的想象中就成了两兽在树林里相斗,使他看得格外入神;不料一个“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一伸舌,便将两兽一齐吞入腹中。年幼的作者被吓得六神无主;待到清醒过来,幻觉消失,才发现此前那个“庞然大物”不过是一只癞虾蟆。他恼恨之极,却并不想伤害它,仅以鞭打示惩——用什么做鞭子,文章未做交代,大概是小树枝吧?他惩罚癞虾蟆,可能含有为两小虫复仇的意思,但从“驱之别院”一举来看,主要原因是它破坏了自己的审美情趣。
作者用“物外之趣”一语来统摄以上二事,意在说明他幼年时已有自发的审美意识和审美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