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把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这篇《背影》,大家说是朱自清先生的好文章,各种初中国文教科书都选了它。现在我们选读它的中部。删去的头和尾,分量大约抵全篇的三分之一。
一篇文章印出来,都加得有句读符号。依着句读符号读下去,哪里该一小顿,哪里该一大顿,不会弄错。但是句中词与词间并没有什么符号,就得用我们的心思给它加上无形的符号,划分清楚。例如看见“父亲要到南京谋事”,就划分成“父亲—要—到—南京—谋事”,看见“我也要回北京念书”,就划分成“我—也—要—回—北京—念书”。这一番功夫要做得完全不错,先得逐一明白生字和难语。例如,“勾”字同“留”字,“踌”字同“躇”字,“蹒”字同“跚”字是不是连在一起的呢?“一股脑儿”是不是“一股的脑子”的意思呢?这等问题不解决,词就划分不来。解决这等问题有三个办法:一是凭自己的经验,一是查词典,一是请问别人。
词划分清楚了,还要能够辨明哪些是最主要的词。例如,读到“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就知道最主要的词只是“叫—茶房—去”,读到“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就知道最主要的词只是“我—铺—座位”。能这样,就不致不明白或者误会文章的意思了。
这篇文章把父亲的背影作为主脑。父亲的背影原是作者常常看见的,现在写的却是使作者非常感动的那一个背影。那么,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看见那一个背影,当然非交代明白不可。这篇文章先要叙明父亲和作者同到南京,父亲亲自送作者到火车上,就是为此。
有一层可以注意:父子两个到了南京,耽搁了一天,第二天渡江上车,也有大半天的时间,难道除了写出来的一些事情以外,再没有旁的事情吗?那一定有的,被朋友约去游逛不就是事情吗?然而只用一句话带过,并不把游逛的详细情形写出来,又是什么缘故?缘故很容易明白:游逛的事情和父亲的背影没有关系,所以不用写。凡是和父亲的背影没有关系的事情都不用写;凡是要写出来的事情都和父亲的背影有关系。
这篇文章叙述看见父亲的背影,非常感动,计有两回:一回在父亲去买橘子,爬上那边月台的时候;一回在父亲下车走去,混入来往的人群里头的时候。前一回把父亲的背影描写得很仔细:他身上穿什么衣服,他怎样走到铁道边,穿过铁道,怎样爬上那边月台,都依照当时眼见的写出来。在眼见这个背影的当儿,作者一定想到父亲不肯让自己去买橘子,仍旧把自己当小孩子看待,这和以前的不放心让茶房送,定要他亲自来送,以及他的忙着照看行李,和脚夫讲价钱,嘱托车上的茶房好好照应他的儿子等等行为是一贯的。作者一定又想到父亲为着爱惜儿子,情愿在铁道两边爬上爬下,做—种几乎不能胜任的工作。这中间含蓄着一段多么感人的爱惜儿子的深情!以上这些意思当然可以写在文章里头,但是不写也一样,读者看了前面的叙述,看了对背影的描写,已经能够领会到这些意思了。说话要没有多余的话,作文要没有多余的文句。既然读者自能领会到,那么明白写下反而是多余的了,所以不写,只写了“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后一回提到父亲的背影并不描写,只说“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这一个消失在人群里头的背影是爱惜他的儿子无微不至的,是再三叮咛舍不得和他的儿子分别的,但是现在不得不“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去了。做儿子的想到这里,自然起一种莫名其妙的心绪,也说不清是悲酸还是惆怅。和前面所说的理由相同,这些意思也是读者能够领会到的,所以不写,只写了“我的眼泪又来了”。
到这里,全篇的主旨可以明白了。读一篇文章,如果不明白它的主旨,而只知道一点零零碎碎的事情,那就等于白读。这篇文章的主旨是什么呢?就是把父亲的背影作为叙述的主脑,从其间传出父亲爱惜儿子的一段深情。
这篇文章记父亲的话只有四处,都非常简单。并不是在分别的那一天,父亲只说了这几句简单的话,而是因为这几句简单的话都是深情的流露,所以特地记下来。在作者再三劝父亲不必亲自去送的当儿,父亲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在到了车上,作者请父亲回去的当儿,父亲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在买来了橘子将要下车的当儿,父亲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在走了几步回过头来的当儿,父亲说,“进去吧,里边没人。”这里头含蓄着多少怜惜、体贴、依依不舍的意思!我们读到这几句话,不但感到了这些意思,还仿佛所见了那位父亲当时的声音。
其次要说到叙述动作的地方。叙述一个人的动作当然先得看清楚他的动作。看清楚了,还得用最适当的话写出来,才能使读者宛如看见这些动作一样。这篇文章叙述父亲去买橘子,从走过铁路去到回到车上来,动作不少。作者所用的话都很适当,排列又有条理,使我们宛如看见这些动作,还觉得那位父亲真做了一番艰难而愉快的工作。还有,所有叙述动作的地方都是实写,唯有加在“扑扑衣上的泥土”下面的“心里很轻松似的”一语是作者眼睛里看出来的,是虚写。这一语很有关系,把“扑扑衣上的泥土”的动作衬托得非常生动,而且把父亲情愿去做这一番艰难工作的心情完全点明白了。
有几处地方是作者说明自己的意思的:在叙述父亲要亲自去送的当儿,说自己“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了;在叙述父亲和脚夫讲价钱的当儿,说自己“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在叙述父亲郑重嘱托车上的茶房的当儿,说自己“心里暗笑他的迂”。这些都有衬托的作用,可以看出父亲始终把作者看作一个还得保护的孩子,所以随时随地给他周到的照顾。至于“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那时真是太聪明了”,那是作者事后省悟过来责备自己的意思。“聪明过分”“太聪明了”,换句话说就是“一点也不聪明”。为什么一点也不聪明?因为当时只觉得父亲“说话不大漂亮”,暗笑父亲“迂”,而不能够体贴父亲疼爱儿子的心情。
这篇文章通体干净,没有多余的话,没有多余的字眼,即使一个“的”字、一个“了”字也是必须用才用。多读几篇,自然有数。